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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精准国际传播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量:

一、总则

为了推动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实验室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学术研究。

1.资助范围

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

2.资助对象

(1)凡研究方向符合《指南》的研究人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均可根据当年的课题指南提出申请,经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批准,获得课题基金资助。

(2)经实验室主任批准,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人员。

(3)经实验室主任特邀的客座研究人员。

二、基金项目申请与实施

1.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每年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提出开放课题指南。

2.申请人需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寄回人工智能与精准国际传播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经学术委员会评议批准后,将结果通知申请者。

3.基金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自带课题和经费的人员不受此限制,其工作期限由相应的课题决定。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必须来实验室从事客座研究,每年至少来一次,累计一个月以上。

5.课题必须按申请内容及“年度进度报告”进度完成,对于基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没有足够理由未能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实验室主任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资助金额。

6.课题负责人每年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本年度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鉴定项目等科研成果。

7.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与/或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8.成果署名方式:论文:中文单位署名为:“人工智能与精准国际传播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英文: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Precision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9.著作和鉴定成果:扉页上应明确标署“人工智能与精准国际传播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三、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1.每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2到5万。

2.课题经费使用范围:

(1)与资助课题有关的资料费、会议费、版面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2)课题组成员到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的住宿费、交通费及相应生活补贴费。

3.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按使用范围及预算计划签批使用。

4.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如发现资助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以中断使用或取消原资助的经费。

5.课题开支按课题核算,年终节余经费可结转下年度,但项目负责人应相应调整年度预算。项目结题后,若课题经费还有结余,则予以收回。

6.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在研究计划中认真进行资助经费预算。

7.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要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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